旌德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(旌国土告字[2016]3号) 旌国土告字[2016]3号 2016-3-15
经旌德县人民政府批准,旌德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(幅)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:
二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,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。
三、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。
四、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 2016年03月15日 至 2016年04月05日 到 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。
五、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3月15日 至 2016年04月05日 到 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。交纳投标、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4月03日17时00分 。经审核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、竞买保证金,具备申请条件的,我局将在2016年04月05日15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、竞买资格。
六、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6年04月05日15时30分 在 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。
七、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:
1、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底价,采用增价方式应价,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2、本次公开出让方式根据具体报名情况确定:符合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3人(含3人)以上的,将公开拍卖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,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;申请人少于三人的直接转入挂牌。挂牌截止至2016年4月15日下午3:30时。
3、该宗地按现状出让;
4、该地块地上附着物拆除、青苗补偿以及场地平整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,费用自理;
5、挂牌时间截止时,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,转入现场竞价,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;
6、 出让总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、印花税等有关费用。
保证金处置方式:成交后竞得人竞买保证金转作履约合同定金(不计息)。
八、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
联系地址:旌德县国土资源局,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开户单位:旌德县非税收入管理局
开户银行:建行旌德分行、中行旌德支行
银行帐号:34001756608****00782、1827045****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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